废弃化学品涵盖如下内容:过期的化学品(包括:固体、液体);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(包括:废液、废渣等);化学品盛装物(包括:瓶、桶、其它形式的包装物)。
1. 实验室产生的废弃化学品要存放在指定的位置(废液贮藏间),不允许在楼道内随意堆放。
2. 各单位废液间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,建立登记备案制度,详细记录废弃化学品的来龙去脉。
3. 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及废渣不允许倾倒在下水道中,应利用室内的废液桶进行收集存储。
4. 实验室内废液桶盛满后,应放入废液间内由校内的环保专业人员进行处理。
5. 高危毒害品废弃时,使用者应联系废液间的管理人,进行登记备案,合理放置并加强管控,并在回收处理时与环保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交代。
6. 废液回收时应进行必要的分类,强酸、强碱、有机试剂、易燃易爆化学品应在废液桶上做好标识,便于存放和处理。
7. 对违反上述规定,造成事故隐患和事故的人员,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。
化工与化学学院
14.院发【2018】5号文件--化工与化学学院废弃化学品管理制度.pdf